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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23   浏览: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的

实施意见

教高〔2020〕444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的实施意见》(豫教科技〔2019〕113号)要求,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推进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理念创新为先导,以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改革为重点,以智慧教学环境建设为保障,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攻坚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以培养学习者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加强教学信息化建设,引领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全新教育生态,不断激发学习者的学习潜能,提升学习者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融合创新。发挥信息技术对教育变革的内生变量作用,探索基于新技术的教育教学新模式,提升教师的信息化能力,实现新技术与教育教学从深度应用向融合创新发展,构建以学习者为主体,开放、共享、交互、协作、泛在的智慧教学新生态。

3.坚持分类推进。根据各类高校的特色优势,明确不同建设重点,统筹做好智慧教学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试点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高校积极开展教学理念、教学环境、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通过分层指导、分类推进、分步实施,鼓励高校形成各自特色,加快提升智慧教学建设效益和应用水平。

4.坚持应用驱动。以提高教学效果为目标,更新教学理念,以解决实际教学应用为核心,突破技术性的要素框架,变替代性应用为创新性应用,实现智慧教学在课堂教学主战场和广大师生中的普遍应用。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规范标准。制定符合高校分类发展的智慧教室、智慧教学方式方法、智慧教学评价等规范和标准,定期开展智慧教学建设和应用效益评估,加快相关规范标准的应用推广。

(二)加快智慧教学环境建设。加强智能设备应用,推进教室、实验(训)室、实践基地等教学场所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积极探索与推进基于移动终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智慧教学环境建设,保证教学理念、教学环境、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评价与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有效开展。

(三)加强在线教学资源建设。以在线开放课程、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建设为重点,建设省级一流课程管理服务平台;推动高校广泛使用国家级和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开发校本课程及拓展性课程资源。鼓励跨校共建教学效果好、受益面广、开放共享度高的教学案例库等资源。加强新形态教材建设,鼓励开发建设一流专业课程相关的数字化教材。打造一批省级在线教学名师课堂,积累优质在线开放资源。

(四)推进课堂教学创新。鼓励高校利用信息技术重塑课堂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过程,强化师生互动,推动教师利用微课、慕课等多种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创新课堂教学。推进智慧教学工具的广泛应用,加强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充分发挥虚拟仿真技术的优势,不断提高实验实践教学效果。加强智慧教学研究,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要求的课堂教学新方法、新模式。

(五)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实施教师智慧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课程设计、资源开发、课堂组织、学习检测、学业评价等教学能力的培训,将智慧教学能力培训纳入教师培养培训必修学时(学分),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教师利用智慧教学工具开展教学应用,大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以本科高校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为抓手,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传统课堂的融合创新,推动教师更新观念、重塑角色、提升素养、增强能力。

(六)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优化信息技术类课程教学内容,开展多样化信息技术应用与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学习机会和学习内容,提升学生数字化学习与实践能力。构建更加便捷的网络环境,积极推广智慧学习工具,为学生开展智慧学习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入课堂教学,努力为学生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指导与帮助,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

(七)创新教学评价方式。加强智慧教学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与分析,面向学生个性化学习以及深度学习的需求,建立和完善智慧教学质量标准,严格课程学习、评价的标准和程序,注重“教”和“学”双向评价相结合,注重在线教学评价和线下教学评价相结合。利用信息技术和平台,使用多样化、开放性的评价方法和手段,让评价过程可视化、数据化,全面评价教学效果。

(八)实施示范引领工程。围绕破解智慧教学工作的关键问题,启动实施智慧教学示范校、示范专业、示范课的建设工作,深入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开展智慧教学优秀成果评选展示活动,遴选汇聚一批优秀智慧教学案例、管理案例和服务案例。加大先进模式、成熟经验应用推广和工作典型的宣传表彰,发挥引领辐射效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宏观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制定标准规范。高校是智慧教学的实施主体,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机制。省教育厅将成立高校智慧教学指导委员会,建立智慧教学联盟,为全省高校智慧教学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高校要设立智慧教学建设资金,专项推进高校智慧教学建设工作。引导和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高校智慧教学建设,加强推进第三方平台优质教学资源应用,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三)完善督导考核机制。省教育厅将把智慧教学工作纳入本科高校教学业绩考核,纳入高校校(院)长年度述职测评。建立健全高校智慧教学发展水平评价机制,组织开展水平评测,定期发布智慧教学发展报告。

(四)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建立便捷高效的智慧教学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充分整合学校资源,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的优势,组建信息化运行维护队伍,为学校、师生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机制、智慧教学安全运行保障机制。

附件: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室建设指南(试行)

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henan.gov.cn/2020/11-18/1905160.html